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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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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8 21: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谈谈个人的理解,预先告知:首先个人观点,可能比较片面的,其次,如果提到几个产品,也并非广告和贬斥,而是佐证我的思路,

目前市面上的重大疾病保险有四类:单一产品、组合绑定式、可组合型、附加型

第一类:单一产品。代表:友邦守御神、平安康瑞等

这个类型的产品是传统型,属于类型比较早的产品,保障综合利益中根据时间早晚,有些产品“相对”落后、费率相对较高,确定要停止的就是这一类了。因为没有看到未来的新产品,所以不知道费率是否会比这个类型更高,但是有些媒体报道上说停止的原因是赔付率已经让保险公司不堪重负,此说法在这个类型上有一些靠不住,因为接下来的几个类型甚至比单一型的还要费率低廉。

因此,个人认为:单一型的产品不应再是客户的选择。

第二类:组合绑定式产品。代表:中宏无忧保、海康安康无忧、光大永明康顺等

一个到期给付的寿险组合上一个重大疾病保险,成为一个固定组合。是这类的特点。现有的重大疾病政策还不能限制,呵呵,所以永明就是在政策出台后推出的新产品,但是中宏和海康则更早。

这个类型中有分红产品,也有不分红产品,前者费率要高,但是有分红收益,就看客户的喜好。这个类型的推出普遍要比前一类晚(平安康瑞也不晚阿,呵呵),费率要低一些,(至于原因我们不必深究),但是从这点上来说对客户要相对有利。

第三类:可组合式。代表:太多了,信诚、平安都有

相对于上一种“组合绑定式”这个类型则比较灵活,因为主险可以选择多种,附加的重疾如果赔付,则赔偿主险的保额。举例说如果主险保额20万,附加重疾保险保额20万,如果发生重疾,则赔偿主险保额,之后身故了,也就没有再赔付。

同样,这个类型中,分红和非分红都有。

第四类:附加重疾。代表:很多很多。

附加重疾区别于第三类里的,都是单独赔偿。举例子:主险保额20万,附加重疾20万,如果发生重疾,则赔20万,如果再身故了,再赔主险20万。

附加的里面有每年一保的自然费率型(每年保费不一样,中宏“智选”),也有每五年一核保的定期固定费率的产品(五年中费率一样,大都会有),还有定期,固定费率型,比如10年20年或者跟随主险缴费期等(海康有)。

除却第一类,个人认为都是可以推荐给客户选择的,因人而异。

当前媒体上重大疾病保险吵得比较乱。印象深刻的是两个观点:

1.要停的利益比较好,大家抓紧买阿!

这个观点不可取,对于第一类产品,停掉不停掉都不会有很大影响,因为后几个类型要超越了它。除非新出来的产品要更差,但是可能性不大。至于后面几种会不会受到影响,不敢乱讲,但是个人认为不会大。

2.新的产品出现后,费率要大幅下降!甚至降幅70%

这个观点,不太相信。所谓下降,我推测原因在于是将消费型的费率和返还寿险的费率分开了算得出的。

举例子:海康安康无忧重疾养老计划属于“组合绑定型”:安康无忧70岁返还两全保险+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安康70岁返还寿险的费率为(30岁男性20年)2670元;安康无忧重疾保险费率为1020元。合计3690元。如果未来出现单独的消费型重疾保障产品,如果费率保持不变,理论上应该为1020元,那么所谓降幅2670/3690=72.36%

但是这可能吗?

很多朋友都在想是否会有单独的长期消费型均衡费率的主险重大疾病保险,是的,都在想。

但是,假使有,那么我们考虑一下费率状况。

1.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但是目前大家都在说的也都认可,重疾发病率越来越高,发病年龄段也越来越广,因此从这个角度,费率不应降低,只有上升;

2.目前保监会对于重疾保险的动作主要有两个,第一确定重疾中必须要有的种类,前不久说是已经确定了8种;第二,重疾病种的释义通用标准确定。后者可是最为关键的,因为前不久友邦人寿守御神引发的巨大争议就是“重疾保险是否保死不保活?!”如果保监会要改变这个印象,就要在释义上适度放宽理赔标准。如果是这样,那么费率一定不会下降,更有可能上升!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要对重疾产品降价的说法去分析,以上是我的看法。

那么在当前如何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呢?

给出一些个人观点

有人看病种,但是我认为25-40种之间的差别存在,但是巨大差异不存在,可以不作为重点。

有人看公司,如果你在重点城市,我个人认为不必过度考虑因公司而产生的理赔服务,因为舆论的力量已经让保险公司如惊弓之鸟。内外资虽可能有一定的服务差别,但是目前来看,大都是代理人说的。

看什么?

1.返还时间。如果你选择的是前三种。

重大疾病的种类变化还是与时俱进的,因此当你到了七八十岁的时候,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重疾在等我们,所以钱越早到手反而保障范围越大。有朋友会说那么干脆存钱算了,呵呵,这里说的是一个有效折衷,不是极端。返还时间个人认为70、80都是合适的年龄,再晚意义就不大了,而早不宜早于65岁。我的看法是65岁之前,钱到位后可能被花掉的概率很大。所以强制保障到70左右是最好,而最近我们看到永明、海康、还有另外一个内资公司的重疾产品都将保障期放到70岁,一定有其理由,甚至这是个趋势。

简单说:如果有返还,80岁后的慎重考虑。

2.费率。

如果其他基本利益均衡,选择一个费率比较低的为好!这时候你可能会遇到卖者对于某一个方面强烈的渲染以找到其产品高费率的理由,但是建议均衡考虑。

3.返还型和消费型结合。

我发了一个帖子,引来从业人员很多说出了自己的组合,仔细看,很多保额20万甚至更高的都是返还型和消费型结合的。至于怎么结合,这里不赘述。

4.推荐选择第四类附加重疾中,长期类型。

或许这个类型才是未来大家都期望的新产品出来的雏形。因为它长期保障,费率均衡,一旦核保通过,不存在再次核保。只是目前不允许作为主险单独买,呵呵。

不过它的唯一弱点是费率可能会根据整体状况而整体调整,简单说虽然费率是均衡的,但是如果有一天社会的重疾状况有变化,费率保险公司保留调整的权利。

如果你担心这一点,为什么不在元旦来临之前购买一些“第二类组绑定”呢?嗬嗬。

所以,最后,将消费者很简单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只能或者只准备购买10万保额的,一部分准备购买20万以上的。

前者建议,最好不要等待,选择推荐费率固定的第二类组合绑定式;后者则建议至少目前选择一半第二类组合绑定式产品。

你可以等待,但是我相信我们等不到理想中的那些。 :)

这早晨就忙这个了,感谢昨夜好觉!一定会有些争议,但是我将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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