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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小阳到汉口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工作人员向其推销一款分红型保险,宣称该产品能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投资者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小阳过去对保险知之甚少。在推销过程中,工作人员故意将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宣称存款有利息还送保险。小杨信以为真,没有过多考虑,就“存”了8万元。在小阳的印象中,那8万元不过是银行存款。
去年10月,小阳购买新房并结婚。因为经济压力增大,小阳想取那8万元“存款”,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存款”不是想取就能取的,要提前支取就要退保,预计退保损失1.5万元。
经过反复交涉,保险公司日前将1.5万元的退保损失,退还了小阳7200元。也就是说,一年不到,小阳损失了8000元。
理财师点评:
违规销售,“过度营销”,是广大投资者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根据湖北省保监局的规定,银保产品销售时,夸大保险合同利益,隐瞒责任免除、退保损失、犹豫期撤单等重要信息,故意将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均是违规行为。
投资者对保险知识了解不多,也是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尤其是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普遍周期长,一般都在5年以上。购买保险,需要做好理财规划。对于退保、减保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投保时要予以关注。
原文地址:http://insurance.cnfol.com/110530/135,1390,9964332,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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