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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医疗水平虽然享有很高的声誉,但根据德国卫生部门的统计资料,德国每年医疗事故总数多达10万起,其中2.5万起甚至导致病人死亡。
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病人或其家属一般首先通过与当事医生或者院方进行直接接触,以澄清事实并协商可能的赔偿问题。如果这一措施没有达到满意的结果,病人可以向一个叫做“医疗事故调解处”的机构求助。
德国设有专门负责医疗事故庭外解决的“医疗事故调解处”,由各州的医生协会单独或者几个州的医生协会联合设立。这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职责是从调解民事纠纷的角度来处理医疗事故,以判断造成事故的医生是否应该进行赔偿以及赔偿多少。
“调解处”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律人士及医生。在接到病人关于医疗事故的陈述报告后,“调解处”会根据案情组成一个专家小组,而该小组中必定有一位与造成事故的医生从事相同专科的医生,以保证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专业的鉴定。这个专家小组必须在得到病人和医生的双方同意之后才可以开展工作。
设立“调解处”的好处主要是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尽可能免去当事人打官司的漫漫长路与昂贵费用。类似的案件如果诉诸法院,短则三年五载,长则十年以上。而“调解处”的调解一般都在一年之内便可以完成。其次,由于该机构的办公费用都是由医疗保险公司支出,因此病人或家属在求助它的时候,几乎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另外,由于避免了患者与医生之间“对簿公堂”,也有利于整体医患关系的和谐。据统计,德国绝大多数的医疗事故纠纷都是通过各个“调解处”得到调解的。
不过,“医疗事故调解处”对事故的最后处理意见只是建议性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的任何一方不同意该处理意见,仍然可以诉诸通常的法律途径。当然这个过程复杂而且费用昂贵。
发生医疗事故的病人或其家属可以对引发事故的医生进行民事以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主要是澄清当事医生是否需要向病人进行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问题,刑事诉讼则关系到是否会对这名医生进行刑事处罚。
由于任何对当事医生不利的判决都会对该医生的职业生涯造成巨大影响,也由于许多医疗事故案例很难判决是医生的错误导致的还是正常治疗结果,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的时候非常谨小慎微,调查取证的过程因而也是旷日持久。
德国媒体报道说,许多告到法院的医疗事故案件最后都以不了了之而告终。多数病人或者家属在打官司的"持久战"中吃尽苦头,因此而耗尽家产的病人家庭也不罕见。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作出有利于医生的判决。统计资料说,法院裁决的案件中只有大约10%判定病人一方为胜从而得到民事赔偿。
目前在医疗事故的司法调查中,除了极其严重的医疗事故之外,主要还是要求病人一方提出可靠的证据以证明是医生进行了错误的治疗。复杂的证明过程让许多上诉的病人或者家属疲惫不堪。因此不少病人保护组织认为,在今后的司法调查中,医生一方也要负起相应的责任,那就是,他们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进行违反常规的治疗而导致医疗事故。
根据德国刑法典以及《医生责任法》,确实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生会根据情节轻重被判处10年以下不等的徒刑或者罚金等处罚。但实际上,法院处理的医疗事故案件中,只有0.3%的案件中医生被宣判有罪而受到刑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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