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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查保险营销员执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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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3 05: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险公司高管信息将被纳入诚信系统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已成为上海上万保险营销员头上的“紧箍咒”。《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上海保监局将在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一次保险营销员调查,这也是该系统2004年正式启用以来相关部门规模最大的一次普查行动。

  据本报记者了解,上海保监局近日已向沪上各寿险公司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各保险企业上报保险营销员新增、变更情况,公司使用转司保险营销员系统查询数等情况,内容包括到今年6月底,各寿险公司在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保险营销员人数,以及公司自2004年7月1日起累计向系统提供信息的保险营销员人次等。

  据上海保监局介绍,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借助上海市社会联合征信系统而建立。上海市各寿险公司分别与上海资信公司签订了《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信用档案合作协议》,明确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披露方式等内容,之后上海保险业还制订了《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操作须知》,制订《关于披露保险营销员不良执业信息的行业界定标准(暂行)》。当时就有超过85%的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订了《诚信服务承诺书》,委托公司将其个人执业信息纳入上海市社会联合征信系统。

  截止到2006年6月底,上海全市22家寿险公司3.4万名保险营销员签订了《诚信服务承诺书》;系统通过专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提供保险消费者查询服务,到今年6月底,累计有6000多人次通过电话、约5000人次通过网络、400多人次通过手机短信查询了该系统。

  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将在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把保险诚信系统的覆盖面涵盖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和投保人,同时上海保监局将推动上海保险同业公加紧在制定和逐步完善行业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开展“无理由退保”的试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保险业的诚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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