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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敏】
在一家企业工作的钟女士(化名)几年前经人介绍购买了香港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在共缴交了1万多美金(折价)的保费后,她原本从明年开始就可以享受该保险公司承诺的利益,但多年来一直单线联系的业务员近日却告诉她,由于外汇兑换利率变化的原因,她必须再交6年的保费,否则合同无法生效。面对着一大叠艰涩难懂的中英文合同细则,钟女士进退两难。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汕头和粤东地区,有一些市民也同样购买了英国等地的境外保险。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受到诸多条件限制,内地居民购买境外保险必须慎重。
单线联系的业务员每年都上门收钱
“明明合同期马上就要到了,但业务员却说还必须多交几年的钱,这样的合同究竟该不该相信?”近日,读者钟女士(化名)满心疑惑地向记者讲述:1997年,她到新加坡探亲回来时途径香港,巧遇在汕头认识的王小姐,王原在内地从事保险业务,已移居香港,仍在一家大保险公司上班。王小姐在寒暄中极力建议钟女士购买这家香港保险公司的“某某寿险”,称“每年只要交1500多元的美金,10年后按照合同规定,不用再缴费就可以享受到10万美金的利益服务,比在内地划算多了!”并说在汕头和粤东地区,有不少人都“眼光独到”地购买了境外保险,还举了她们共同认识的几名朋友作证。
钟女士经询问,听说在内地购买同样条件的保险服务,最多大概只能享受到20多万元人民币的权益,于是动了心。在王小姐再三鼓动下,她最后终于签下了购买协议。依照协议规定,她必须在10年内每年缴交1554美元(或相等金额的其他货币)保费,第10年合同期满后无须再缴交费用,剩余需交的保费将由她己缴保费产生的红利所支付,直至保单期满为止。签协议时王小姐还称,为方便内地居民,以后每年的保费都由公司派她上门服务收取。
钟女士回汕后,王小姐果然如约每年上门收钱。在用美金缴交了几年的保费后,自2001年开始,钟女士开始用港币交付保费。 合同期将到公司却称要续交6年费用
按照合同,今年是钟女士缴交保费的最后一年。但在去年上门收钱时,接替王小姐的新业务员高某却表示由于美元兑换港币的利率变化等原因,钟女士已缴交的钱款尚不够支付今后需缴交的保费,要求她补交6年、每年1554美金的保费,才能继续履行合同协议;或者钟女士也可选择再续交2年的保费,2年后公司一次性返还她已交的本金,但保险合约自此终止。转眼间,今年交费的日期马上就要到了,交还是不交,钟女士进退两难。由于钟女士的质疑,香港这家保险公司给她寄来了一份查询答复,内容却是有关提前免缴保费的选择建议,上面注明“若按公司现行的红利利率及积存年息”,钟女士可于2013年12月开始免缴保费。钟女士看了之后仍是一头雾水。
中国人寿潮阳分公司的陈路润副总经理仔细地看了钟女士提供的保单后说,这就是业内人士所说的“老鼠单”。“如果内地顾客当时是在香港签单,保单还有效;倘若不是,那这份保单就是一张废纸。1997年前后,内地一些地方曾掀起过购买境外保险业务的热潮,但后来不少人都后悔了。因为按照保险有关规定,国家对这类保单并不承认,万一有纠纷,内地投保人的利益很难得到保证。而且,如果与顾客联系的业务员跳槽辞职或卷款跑掉,内地顾客往往鞭长莫及。从这一点来说,境外保险对于内地居民来说并不保险。”
保险业专家分析说,当时鼓动她签单的香港保险经纪可能故意没向钟女士说清楚这项保险业务的全部条件。他指着合同说,当年签合同时美金的年息为9%,而现在只有4.75%,保险公司原计划客户缴交的保费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以其产生的利息抵付一段时间的保费,所以业务员才向顾客声称只交10年的钱就可以享受到10万美金的利益,目的无非是让顾客动心,让人觉得香港的保险业务条件比内地优惠得多,但实际上往往并不能做到,因此业务员等顾客签单后才迟迟通知顾客需要续交保费,让顾客进退两难。至于“提前免缴保费”的业务,只不过是保险公司用顾客原来缴交的保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代为垫交后续所需保费,如果顾客信以为真认为今后无需再缴交保费了,或者对保险公司的催交保费通知置之不理,保险公司将钱代垫交完后,保单就会成为一张废纸。内地顾客购买香港等地的境外保险,由于社会情况、法律条例都不大一样,一旦中间发生什么变故或纠纷,内地顾客很难赔得起往返所需的花费,所以内地居民购买境外保险一定要慎重。由于香港保险业务员的提成比例一般高达50%,所以她们才会不遗余力地向内地居民推销业务。他建议钟女士考虑清楚后与该公司联系,寻求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记者随后了解到,钟女士打算直接与香港这家公司联系,就算吃点亏也要尽早结束合同,拿回已交的钱款。本报对此将进行跟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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