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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晨明
在又一个即将被叫停的保险产品面前,相同的“热卖”情形又一次出现了。
9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简称 《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剔除生存给付责任,意味着叫停了返还型健康险。然而,来自市场的消息表明,在《管理办法》出台后,部分保险公司返还型健康险的销量竟然同比增加了40%左右,且还有增长趋势。保险产品在即将叫停前“热卖”,上次是在交强险推出之时,一些消费者甚至不惜中止尚未到期的保单,而去购买老版商业车险。为什么先后出现这种情况?笔者以为,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返还型健康险是目前保险公司比较常见的健康险,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是该险种的最大卖点。生存给付责任指的是被保险人活到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者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即所谓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既有保障功能,也有理财功能,使它成为消费者比较熟悉和青睐的险种之一。业内人士表示,赔付高、风险大是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在过去的一年中,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因为赔付率过高,主动停售了部分返还型健康险。这就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一个印象,购买返还型健康险不但有必要,而且划算。返还型健康险将停售的消息,则加重了这个印象。而此时,一些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人也把停售作为推销的由头,加大了营销推广,使得这一险种在短期内销量增加。这其中隐藏的一个矛盾是,为什么一些保险公司主动停售了该险种,另外一些保险公司却加大了销售力度?这个矛盾,也许只能由各保险公司自己做出解释了。
据说,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希望健康险产品回归于“保障”的原始功能。笔者以为这个解释过于牵强。保障与理财这两项功能,并不具有互斥性。“保障”是必须的,但哪里能够为了“保障”就一定要舍弃理财等其他功能呢?两者兼备不是更好么。实际上,根据保监会今年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男性平均寿命比原生命表提高了4.8岁,女性平均寿命提高了4.7岁。目前返还型健康险产品的结构、保障范围和价格已不符合市场要求。笔者以为,正是消费市场的变化,再加上鲜有变化的返还型健康险产品,才让各保险公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而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剔除保单中生存给付责任,就能得到解决的问题。
老版商业车险的“热卖”原因与此不同。笔者以为,那更多的是消费者出于对一项尚未出台的法定险种,以及由此带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因素的谨慎心理的反映。而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人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在其中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样不可小觑。
事实证明,交强险的实施,规范了车险市场,提升了车险市场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水平。笔者相信,《管理办法》将同样有助于提高健康险经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有助于健康保险市场的险种细分,以及保费价格更加趋于合理等。但是,这两个险种在即将停售之前,都出现的“热卖”现象,反映了国内保险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成熟、不理性的地方,应该引起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的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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