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398元,月平均工资为2033元,比上年增长10.1%。
二、2004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1652元,月平均工资为1804元,比上年增长10.4%。
凡按2004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统 计 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