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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改革创新 促进保险业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成思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取得了较快发展,去年保费收入将近5000亿元,今年上半年是3000多亿元,保险业总资产1.74万亿元,从发展的规模、速度来讲,都是不错的。照这样每年15%的速度增长的话,到2010年,保费收入要达到一万亿元左右。
在好的发展形势下,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工作中的不足,而且要迅速地改善,使我们的保险业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现在大家强调保险有四大功能,第一是风险保障,第二是社会保障,第三是优化金融配置资源,还有一个是促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创新,提高行政效率。我认为《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保险的功能说得相当充分,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保险的重要意义,从国家金融系统的重要部分来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加快保险业和再保险业发展
保险业的发展现在还是处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为什么我这样说呢?
第一,整个保险业的服务面还不够广。全国保费收入去年将近5000亿元,其中寿险和财险就占了90%以上,其他的很多品种都还没有很好地发展,比如说社会保障功能、商业保险作用发挥不够。商业保险除了风险保障功能,在优化金融配置方面的作用也很重要,在国际贸易领域和进出口、信贷等方面也非常需要保险保障。我们现在保险业的服务范围还是相当窄的,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第二,保险业的竞争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国保险业和国外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历史原因比较多了,由于保险业发展的时间不长,所以,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等方面也有差距。再加上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思想认识不适应的问题,也有我们很多不熟悉的领域,这是我们发展前进中的一个问题,但如果我们的保险公司不能够去提升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也就很难跟国外的大保险公司进行竞争。从国际再保险公司的绩效和各项主要指标来讲,确实要比我们实力大、发展快,我们的再保险公司需要取得一个大的突破。
第三,保险创新还不够足。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认为有两个特点,一个是通过创新组合,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提供更好的服务。再一个特点是,金融创新本身是在金融企业和监管部门相互沟通之间促进发展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企业要盈利、要发展,监管部门从国家利益出发,要支持搞好企业。但是怎么搞,两者之间有一个平衡,就是企业不断地创新,在新的突破之后,监管部门进一步研究怎么管好,怎样相互促进。就保险业发展的要求看,我认为现在创新还是不足的。
第四,我们的再保险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保费收入去年将近5000亿元,可是再保险的收入大概是200多亿元,和国际上比较差很多。发达保险国家再保险收入占总保费之比是20%,按此标准去年我国再保险收入应该达到1000亿元,可实际占比太小。再保险的实际作用很大,可以分散直接保险公司的风险,还可以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正确地确立保险定价和更好地评估风险,为重大事故赔付的保险公司提供支持。我国再保险需要加强。从保险公司的数目来看,大概到去年年底全国是93家,再保险公司只有6家。我国保险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再保险事业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只有不断地推进改革和开放,才能使保险业和再保险业加快发展,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应该跟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需的。我一直在强调,证券要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银行要保证储户的合法权益,保险业当然要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也体现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
被保险人,也就是消费者之所以投保,实际上有三种性质。一种是保障性质,损害赔偿。既然投了保,保险公司就要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另一种是消费者权益。作为消费者,对产品有知情权,过去出过投保人对保单看不懂、赔付时扯皮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把被保险人当做消费者来对待,完善保障消费者的制度。第三种是投资回报。被保险人投了保,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投资者,保险公司就要给其合理的回报。保险资金运用,首先要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放在最后,收益性也要适当,三者取得平衡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保险资金运用得好,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就会相应地减轻投资者的负担。
要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只看保障层面,应该看到保障、消费、投资三方面被保险人有什么权利,能够尽可能地给被保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觉得这样的保险公司才能取得广大群众的认可,才能有真正的保险产品,才能有很强的竞争力,保险业才能得到更大地发展。
保险业要加强改革创新
保险公司要提升竞争力,必须加强改革,推进创新。而创新有三个主要内容,即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体制就是结构,机制就是程序。制度创新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法律层次;第二个层次是地方和部门的法规层次;第三个层次是金融企业在市场的运作规则,这种规则非常重要,如果运用不恰当,可能产生很大的危害。如果规则合适,也可能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所以,金融制度的创新,不可能一下拿出一套十全十美的法律法规,只有慢慢积累经验,才能够不断地完善。
管理创新,很重要的就是加强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我不用法人治理结构,而用法人治理制度,是因为制度包括了结构和程序。法人治理制度最大的作用是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建立一套制度。在我们的一些保险企业,往往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分不清,所以内部就会形成一定的问题。加强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建立法人治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国有独资保险企业,董事会往往有些功能会交错,不利于防范风险,不利于保障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国有独资企业怎么建立法人治理制度,怎么防范风险,这是需要我们改善的。
从保险业来看,促进改革开放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路线图。改革都可以干,但是先干和后干的效果不一样,改革走错了路,出现进了退、退了进的现象,每一次进退都会造成一大笔损失。所以,改革需要高瞻远瞩、要统筹规划保险业的改革,这是保险业必须承担的重任,不仅是改什么,而是先改什么,后改什么的问题。
发展需要高精尖的人才
我们和国外的竞争主要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综合国力的背后主要是科技人才的竞争,科技人才竞争的核心是人才创新能力的竞争。不培养人才,不可能让保险企业去参与国际竞争。
保险业的发展现在需要高精尖的人才,一定要从三个方面的要求大力气培养。一是要熟悉产品,对各种保险产品都应当熟悉;二是要熟悉风险管理,要知道怎样去衡量、判断、分散和防范风险;三是要熟悉客户,要懂得客户的心理,要处理好和客户的关系。
今天这个会非常重要,我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能够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保险理论。要做到这点很不容易,首先得熟悉理论的知识,另一方面通过保险实践,进行理论总结。我们要在实践中去总结经验,研究案例,然后应用到保险业,通过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的努力,才可能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理论。要做到这点,首先要有保险意识,《若干意见》已经写了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要进中小学教材。现在大专院校开设的保险专业不少,但要想培养一流的保险人才,要有三个一流,即要从一流的老师、一流的学生、一流的教材三个方面高标准地要求。培养保险专业研究生、博士生,我建议一定要有保险方面的实践经验,否则是不行的。一些本科毕业的学生上管理研究生,学了一套理论,但是从没搞过管理,一毕业什么都不懂,怎么搞得好管理?保险博士后也一定要熟悉保险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保险和再保险问题,这样才可以出成果。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要不断地出研究成果,我希望中再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每年能够出一本研究报告,不是看你们博士后站有多少人,花了多少钱,而是要看每年出多少对再保险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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