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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应该让商业健康险参与进来,因为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难以覆盖广大人群并满足市场多重需求的情形下,商业健康保险就可以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现有的保障政策一起构成最广泛的医疗保障网络。”
“当然这也预示着商业健康险在中国的机遇,这会是一个不可阻挡的潮流,当然发展的空间和速度还是取决于新医改方案的实施。”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副总监王峥博士在最近的一次风投会上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据相关统计,2006年,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46%,占人身保险总保费的8.8%,但与居民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与国外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相比,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普及率很低。美国参加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口占85.96%。我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率高达96%。2003年我国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支出还不到30元,是美国2001年的1/90,2003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之比)仅为0.29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提速,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会为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扩大服务领域提供机遇,也将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将自身定位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让商业保险介入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有助于降低政府直接管理的运行成本,提高社会医疗保障运行效率,以采取预付制等各种费用控制措施合理降低医疗费用,并有效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供给缺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
由于健康险涉及第三方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商业健康保险运作应着眼“健康管理”模式,在为客户提供保障的同时,根据客户的健康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维护、促进和改善、降低发病率,提供就医方便。
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研究所的一位专家认为,将来应该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战略合作关系,如商业保险公司投资控股医院,与医院之间建立股权关系。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商业健康保险的风险管理难题,也可以配合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病患者和投保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各保险公司之间可以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人寿保险业务的恢复时期。1996年底,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开始全面展开。到目前为止,国内有资格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达50余家,已经有29家寿险公司和8家产险公司以及5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
目前,医疗健康保险产品种类超过300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能源、烟草、铁路、航空、邮政、通讯等支柱行业,社会影响正逐步扩大。
但也有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过程中还客观存在着的制约因素需引起关注。这位人士列举说,首先同业存在恶性竞争,目前国内有资格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有90多家,但压低费率、无视业务质量招揽业务、盲目扩张规模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而产品缺乏针对性,同质化严重。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曾指出,目前健康险市场呈现“外热内冷”的局面。一方面,市场潜力巨大,健康险成为国民最需要的险种之一;另一方面,健康险产品开发落后,有效供给严重不足,道德风险也长期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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