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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华】
银行保险业务是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的欧洲,20世纪9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我国的银行业和保险业从1995年开始合作,自2000年开始高速发展,银保业务有力地带动了保费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成为继个险、团险之后另一个重要的保险销售渠道。对于客户来说,从银行购买保险的信誉高,可以实现更为全面的理财规划。
随着越来越多的市民到银行办理保险业务,他们亲身体会用银行户头购买保险业务带来的便利。客户在银行购买的险种多为简单实惠的,没有繁琐的手续,办理业务省了许多时间。虽然在银行购买保险手续简便,但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一、银行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仍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银行只是代理销售机构。
二、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时要着重了解它的保险功能,不宜将银行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进行简单、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储蓄的替代品。因为保险是规避风险的工具,是不管将来你个人发生什么事情,都能帮你实现既定财务目标的产品,而保险的投资功能,只能作为选择保险产品时考虑的次要问题。
三、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责任,了解准备购买的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需要。对于期限较长、要分期缴纳保费的产品,需确认有足够、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建议尽量避免中途退保。如果在这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你一时缴不起保费了,还可以利用减额缴清,即减少保险金额、中止与复效、办理展期保险或以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费四种方式来解决。
四、银行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退保,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仅扣除少量工本费。
五、认真阅读现金价值表或退保金比例。通常,投保后各年度的现金价值就是保户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在投保初期往往要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因此建议投保者不要轻易退保,尤其是两年之内退保是最不合算的。
六、分红型银行保险产品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也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和资本市场状况有关。保险公司只有在投资和经营管理中产生盈余时,才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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