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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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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3 22: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06.20 10:39】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华凯】

  "六招"保护投保利益

  先看展业证书

  首先,要求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出示展业证书。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市民在投保时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对重大的的问题应详细询问

  其次,市民应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对于投资连结产品,市民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此外,对于分红产品,市民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如果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市民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并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

  第三,市民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如果市民没有如实填写,因为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善用"犹豫期"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市民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市民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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