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5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兑现了一宗人寿保险赔付案,赔付金额高达585万元,成为迄今为止中国寿险业第二大赔案,也是中国人寿系统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个人寿险赔付。
据介绍,被保险人生前是中山市一位私营企业主,拥有多家独资、合资企业,他从2000年至2003年间先后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多份保险。2004年1月28日,被保险人因病入院,被诊断为脑出血、血管炎、再造白细胞障碍,多方求治并邀请全国各方专家会诊,但病情终未见好转,于2月27日身故。
中国人寿股份中山分公司得知被保险人发病入院后,曾多次到医院进行慰问并了解情况。被保险人身故后,其家人即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中山分公司接案后迅速展开理赔查勘工作,并根据查勘情况确认此案属保险责任范围,经上级公司审定,同意按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585万元。5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总经理梁勇亲自上门,把585万元的巨额赔款送到了保单受益人手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