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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经过百余年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这里仅举美国、澳洲、英国、德国、荷兰以及瑞典等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为例。
一、美国
美国的养老金体系由老年、遗属、残疾养老金以及雇主发起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等构成。
美国的老年、遗属、残疾养老金建立于1935年,目前的缴费率为雇主和个人各6.25%。养老金待遇计发与个人指数化平均月工资和“弹性点数”挂钩,因而不同收入的退休者间的替代率也有所不同。目前高收入参保人的养老金的毛替代率为30%,中等收入的毛替代率为42%,低收入的毛替代率为52%。
美国著名的职业养老金计划有401(k)、403(b)以及个人节俭储蓄计划TSP等。目前美国职业养老金的平均毛替代率为38%。
二、澳洲
澳洲的养老金体系由安全净值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以及自愿性储蓄等部分组成。
安全净值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国民税收,待遇给付分为老年、残疾和遗属三类,符合财产调查条件才可申领,目前替代率为男性周工资的25%。
澳洲的职业年金计划建立于1986年,实行强制性缴费,其中雇主缴费率为工资总额的9%,雇员缴纳3%,外加政府提供的3%,形成15%的基准费率。可一次性领取,也可按月领取;如参保人积累35-40年,预计其替代率约为40%。
三、英国
英国的养老金体系由国民基础养老金、国家补充养老金、私营职业养老金计划以及补充自愿性缴费养老金等构成。
英国国民基础养老金于1908年建立。历史上国民基础养老金的计发与社会平均收入挂钩,撒切尔政府于1982年起将其转变为固定待遇给付,目前替代率相当于全国平均工资的17%。
英国的国家补充养老金根据1975年《社会保险法案》而建立,与参保人的收入相关联。1986年撒切尔保守党政府对其进行改革,允许雇员 “合约退出”国家补充养老金,而选择参加各种完全积累制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目前,英国职业养老金的替代率约为50%。
四、德国
德国的养老金体系由老年、遗属、残疾养老金以及职业养老金计划组成。
德国的老年、遗属、残障养老金建立于俾斯麦执政时期的1889年。德国的养老金计发也与个人收入挂钩,带有一定的收入关联性质,目前的平均毛替代率约为44.6%。
与英国和美国相比,德国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的覆盖率和规模都较小,目前其替代率平均约为5.5%。
五、荷兰
荷兰的养老金体系由老年、遗属、残疾养老金以及各种职业养老金计划等构成。
荷兰的老年、遗属、残疾养老金建立于1901年,基金来源于雇主、雇员的缴费,待遇计发与参保人的居住年限挂钩,要求居民在15岁和65岁之间的居住满50年。不足50年的,居住每减少1年,养老金待遇折扣2%。目前荷兰基础养老金的毛替代率为32.6%。
荷兰的职业养老金计划比较发达,其职业养老基金投资也举世闻名,其职业养老基金的净资产占GDP的比重已达130%。目前荷兰职业养老金的平均毛替代率为37.4%。
六、瑞典
瑞典的养老金体系由收入关联养老金、保险账户养老金以及职业养老金等部分构成。
瑞典的收入关联养老金建立于1913年,雇主的缴费率为10.21%,雇员的费率为7%,待遇计发包括老年、遗属和残障养老金。同时,上述缴费中2.5%划入保险账户养老金,保险账户养老金实行名义账户制,由专门的机构管理运作,待遇由账户储存额及其利息确定。目前这部分养老金的平均毛替代率为57.0%。
而瑞典职业养老金一般由集体谈判确定缴费、待遇形式以及监管运作。目前瑞典职业养老金的平均毛替代率约为13.9%。
通过上述比较可见,这些国家的养老金体系由多个层次组成,其总的毛替代率一般为60-70%。一般而言,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高的,其职业养老金或年金的替代率就相对较低,如德国和瑞典就是典型的代表。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相对比较低的,其职业养老金或年金的替代率相对较高,而且其统筹基金的财务状况也比较好,如美国、英国、荷兰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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