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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6日 16:21 人民网—江南时报
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在江苏这个保费率先突破500亿元的保险大省其作用尤为突出。江苏保险业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江苏百姓生活的“安定感”。据了解,2006年全省有5.14万个企业,1.86万个家庭,以及980万人获得保险的赔偿或给付共计158.20亿元。人身险各类赔付达80.26亿元,同比增长91.6%。昨日,江苏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从2006年江苏寿险业的54万余件理赔案件中选取的金额较多、最具代表性的十大案例。
记者了解到,在这十大赔付案例中,赔付金额最高的为一例车祸致全残案,平安人寿共计给付因驾车发生车祸致残的投保人杨某181.65万元。在另一起发生在盐城的车祸身故案中,被保险人王某因交通意外身故,中国人寿(39.97,-0.78,-1.91%)共给付身故保险金34万余元。此外,还有一起长途客运交通事故案,南京长途客运总公司根据与中国人寿的承保协议,获得给付保险金32万元。
除交通事故赔付金额较高外,癌症死亡赔付在十大案例中也占了近三成。据了解,投保人王某因“无明显诱因下出现进食后胸骨疼痛3月”被诊断为贲门癌后在家中死亡,受益人申请理赔,经保险公司核实予以赔付,总给付56.3万元。排在癌症死亡赔付案例第二位的是,中国人寿赔付因食道癌死亡的苏州市民顾某一例,金额达52万余元。此外,还有平安人寿苏州中心支公司向被确诊患有双侧甲状腺乳头状腺癌的投保人李某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32万元,并豁免保费29万余元。
此外,赔付额较大的还有生命人寿全额赔付投保人崔某因煤气罐泄漏而引发的大火烧伤致死一例,共赔付54.29万元;被保险人黄某遭人杀害,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向其身故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共计35万余元;太平洋人寿向户外作业意外身故的投保人覃某家属赔付保险金32万元;南京市民殷某因蛛网膜下腔出血、小脑出血、多器官功能衰竭身故,其指定受益人获得了中国人寿给付身故保险金35.8万元。
本报记者 欧阳剑 通讯员 孙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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