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钱还是认人?
作者:薛兆丰
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Michael Sandel)在新书《钱不应该买什么(WhatMoney Can’t Buy)》中列举了大量花钱购买商品、服务、甚至特权的例子,其中包括向黄牛党购买热门讲座或莎士比亚剧的门票、付钱插队看病、付钱购买公路的行驶权、企业付钱购买污染权、家庭付钱购买超生权等等。桑德尔认为,这种交易对那些“由于资源有限而付不起钱的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任何商品都得标价,标了价就有人买不起,照桑德尔的逻辑:为了公平,商品就不该标价,而应该全世界人民一起排队领取。于是,我有两个问题:一、桑德尔教授和家人平日是否跟非洲的儿童一道排队看病?二、在分配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假如不拼钱,那么人们将改拼什么?
首先,桑德尔肯定没跟非洲儿童一道排队看病。桑德尔是哈佛教授,平日住在美国,而美国并非向全世界开放,非洲儿童没法随意入境,所以桑德尔必定享受了比非洲儿童在时间上优先、在质量上优越的医疗服务。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究其根源,就是美国人比非洲人更有钱。那么,美国人仅仅因为出得起钱,就比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民优先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而非洲人民仅仅因为没钱就无法治病,从桑德尔教授提倡的公平观看,是否道德?恐怕除了生活在废除了货币的极左社会里的人外,这个世界谁都是不道德的。
这不是要抬杠,而是要指明事实。任何有价值的讨论,都应该以事实为出发点。事实是,今天世界的绝大部分资源,都首先是按照富者先得、富者多用的规律来分配的,而实现的机制大致就是买卖。一个享受美国波士顿地区医疗服务的教授,挤占非洲儿童的医疗资源恐怕是上千倍的,相对于在中国向黄牛党付钱买挂号的病人来说,那是一千步笑二十步。我们要认识到,大量至今仍然被人误以为不可买卖的东西,实际在进行着或明或暗的买卖。
当我们在深秋里感到寒意,插上油汀取暖器的电源时,我们向山西的煤矿工人购买了健康,是他们以从未白净的身体,降低了我们染上感冒的几率;当警察在街头和匪徒交火的时候,我们以纳税的方式购买了警察用生命换来的治安;当一个既反对同性恋结婚、又希望自己的子女获得免费教育的选民,把选票投给了既支持同性恋结婚、又将实施儿童免费教育的政党时,那些旨在促进同性恋者结婚合法化团体,就以支付政治献金的方式,购买了那位选民的选票;当一个作家买下一支光亮的钢笔时,他也买下了电镀厂附近居民的健康;同样道理,那些购买了桑德尔教授的书籍的读者,实际上用钱买下了许多失学儿童的识字权,因为如果不是桑德尔的书那么好赚,有些纸张是会用来印识字课本的。
如果在我们享受灯光、电暖、安全、教育、阅读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别人为此有所付出,那才是无知;在抚弄那支光亮的钢笔时,并不愿意支付环境污染费,那才是不道德的。健康、生命、选票、免于污染、免于无知,本来都是神圣的人权,但在真实生活中,却是在有价地交换着的。我们不应该对这个基本事实佯装不知,并对不可能实现的道德准则高谈阔论,而是应该视人性为给定的前提条件,并探究在人性始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社会应该采用何种规则,才能取得比较可取的结果。事实上,正是这些交易,促成了分工,矫正了不公,增进了和平、财富和幸福。
其次,假如不拼钱,那会拼什么?显然,如果不拼钱,就会拼其他的。一般地,一个不“认钱”的社会,它就不得不“认人”。所以,切中要害的讨论,并非仅仅讨论“认钱”好不好(与天堂相比,“认钱”当然充满了不公平),而是如何在“认钱”与“认人”之间两害取其轻。
诚然,我们有许多需要“认人”的场合,恋爱、雇佣、教学就是典型例子。在这些例子中,男女双方、雇佣双方、教学双方,与其说是在进行买卖,不如说是在择偶。这时,“认钱”就往往不是上策,因为双方寻求的都主要是非金钱的品质。也就是说,在交易的双方都需要“挑客”的情况下,“认人”的标准往往比“认钱”的标准更可取。
然而,只要有一方没有挑客的需求,那么“认钱”就往往是更可取的。例如,尽管顾客买衣服时都很挑,挑质地、挑颜色、挑剪裁等等,但只要裁缝觉得不必挑客,他就可以按“价高者得”的方式卖衣服。又例如,尽管大学教育旨在寻找合作伙伴,所以应该以“认人”为主,但幼儿园教育则是旨在提供照看服务,所以不妨以“认钱”为主。我们知道,物物交换的交易费用极高,因为匹配的交易者相遇(称为双向巧合,double coincidence)的几率很低;而交易当中只要有一方是认钱不认人的,那就能极大地增加交易的机会。这恰恰是货币的基本妙处。
问题是,卖方究竟是否应该“挑客”?一种情况,是卖方乐意“挑客”。如果是这样,那他就必须承担“挑客”带来的金钱损失。如果卖方非要限定讲座、戏剧、著作、公路、三明治和卧铺票的潜在客户群,把他们限定为学生、货车、白人、处级以上干部,那么卖方就是在实施这样或那样的歧视;而实施歧视的代价,就是卖方不能在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中按“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取最大的金钱收入。换言之,卖方是在以付出金钱的方式购买了歧视顾客的权利。
经济学家阿尔钦(Armen Alchi-an)、卡素(Rubin Kessel)在1965年一篇题为“竞争、垄断和对金钱的追求(Competition,Monopoly,andthePursuit of Money)”的文章中论证:正是由于实施歧视会造成金钱损失,所以当人们必须自己承担歧视所造成的金钱损失时,他们就会产生抑制歧视的积极性,从而减少“挑客”的行为。直白地说,越是市场竞争激烈的地方,商人就越会“认钱不认人”;而即使在以寻求适配为特征的职场,处于竞争压力之下的雇主,也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歧视,做到“认才能而不认人”。
这毋宁是好事,因为非人格化的金钱,取代了人格化的其他特征,恰恰使得“生而不同等”的人们(性别、人种、肤色、宗教、等级、贫富、党派各异),能够保有其自身的特点,并面对最少的障碍来追求“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在一个“认人”的社会里,一个黑人除非漂成白人,否则他们很难平等;但在一个“认钱”的社会里,一个黑人只要设法赚到20元,那他买到的汉堡就跟白人买到的一样大。
另一种情况,是卖方被迫“挑客”。在实施种族隔离政策地区的卖主,或受到价格管制掣肘的商人,或那些基本取消了价格甚至完全取消了货币的计划经济试验区里的人们,他们由于无权向出价最高的人出售商品,所以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会采用这样或者那样的标准来“挑客”,即实施歧视。最后,当政府的权力代替了商人追求金钱收入的动机之时,就是白人先吃、高官先用的社会到来之日。人类不是不曾尝试过那样的社会,那样的社会是恶梦。
金钱固然不能买到一切,比如理智;但在高唱“钱不该买什么”前,我们应该细看,生活中哪些东西不是以或明或暗的方式买来的?我们还应该追问,在普遍尝试“认人”而不“认钱”的社会里,人们过得怎样?只有如实回答,才不至于脱离现实、愤世嫉俗和夸夸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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