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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06日 07:59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4月5日讯曾在寿险市场掀起轩然大波的重疾险终于有了标准定义。重疾险新规实施在即,新老保单如何对接,成为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
记者昨日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已下发到各家保险公司。《规范》使五花八门的重疾险定义有了统一标准,其中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
当前,各家保险公司承保的疾病数量分别有24种、28种、30种甚至更多。其实,“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有很大差别,在临床医学上被确诊为在保险理赔范围的疾病往往需要附加很多条件才能达到“保险医学”理赔的标准。
正因为如此,自己的老保单是否适用新标准,成为投保人最为关注的问题。据长城保险山东分公司一位人士透露,通过新旧定义对比,他发现新定义中有80%的内容对老保单持有者是有利的,只有个别定义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如何解决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的部分,将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做出对老保单客户有利的举措。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旧的保单进行升级,使其享受新定义的“优惠”,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一些较晚进入市场的公司的新保单已经参照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比较吻合新定义,所以这方面问题较小。而一些老的寿险公司,可能会面临更多老保单要求升级的压力,同时也将面临着更大的成本压力。
有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没有必要担心老保单未来的效用问题,目前退保是不划算而且没有必要的。对于一个重疾险老保单持有人而言,如果要退掉原来的保险,转而购买新的保险,一来要产生一个退保的损失,二来随着投保年龄的增长费率可能就要提高。比如,一位投保者已经连续缴纳了两年的重疾险保费,共支出保费7200元,如果申请退保解约,大约只能拿回4000多元(该保单含有的现金价值部分)。另外,消费者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手中的老保单或者选择接受保险公司的调整;如果保险公司强制要求,消费者则可拿起维权的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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